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钱鲁斌发布时间:2023-09-20浏览次数:286

根据《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6月)的通知》精神,学校开展第二批申报相关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参照第一批申报流程)

一、项目背景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为了促进产学合作育人,着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通过协调相关企业,以企业立项、企业资助的形式,支持高校开展教学改革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专项项目。

二、实施步骤

企业提交项目指南→高教司统一发布指南→高校组织师生自主申请→企业评审立项→企业将立项情况报高教司备案→高教司发文→校企联合组织项目实施→企业组织验收。

三、申报要求

详见“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中,各企业规定的申报要求,同时请关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公众号点击查看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6月)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11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11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说明

请各学院根据申报通知及《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组织本学院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做好项目的跟踪、检查、结项等工作。

详细填报注意事项,请点击查看公众号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参照第一批要求)。

2.平台填报《申报书》

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师和学生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项目平台注册登录,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主动对接相关企业,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申报书,向企业提出申请,并根据申报说明及时关注进度。

3.协议签署

   项目申报通过企业审批后,项目负责人提交协议签呈单及协议内容等相关审批材料至教务处,完成签署后由项目负责人提交至申报平台。

4.《申报汇总表》

请各学院汇总本单位的项目申报情况,927(周三)前将《2023年第二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提交至教务处综改科。

本次申报工作是加强学院与产业合作的一次重要契机,请各部门认真做好申报动员,积极争取企业资金、设备和师资等协同育人资源,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为学生拓展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平台。

联系方式:综改科,余松林,67874101,行政楼B117